各党支部,教研室、办公室:
根据学院印发的《关于做好第二届杨凌示范区道德模范推荐工作的通知》(杨职院党
办发【2017】13号)精神,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为了做好道德模范推荐工作,现将分院
推荐杨凌示范区道德模范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力宣传:要以教研室(办公室)为单位召开会议,认真学习学院“通知”(见分院Q
Q群文件),深刻领会推荐的目的、意义和作用,做到积极参与、人人皆知。
二、推荐办法:采取自荐、按教研室(办公室)在分院范围内推荐、党政联席会议讨论、
征求意见、报学院审核的办法。
三、推荐类别与条件:具体见学院 《关于做好第二届杨凌示范区道德模范推荐工作的通
知》。原则上每个类别推荐学院审核人数不超过一人、被推荐人只参加一个类别推
荐。
四、时间安排:自荐人和各教研室(办公室)于6月5日前将自荐、推荐结果报分院办公
室,分院于6月9前将《推荐意见汇总表》、《候选人推荐表》及候选人事迹材料等报
党委宣传部。
特此通知。
药物与化工分院 党总支
二0一七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