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办学要求,提高高职院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夯实顶岗实习教学环节的义务与责任,充分调动我院顶岗实习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励学生勤于实践、善于学习、更好地完成顶岗实习任务,总结顶岗实习成果,促进毕业生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组织:成立以专业为单位,以专业指导教师为主体的顶岗实习优秀毕业生评选小组;
二、评选范围:全部参与顶岗实习的毕业生。
三、评选条件:
1
、
服从实习安排,实习态度端正,勤学好问,工作积极主动,
在企业安全有效的参加顶岗实习
6
个月。
2
、在顶岗实习期间能和指导教师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汇报实习动态、进展、存在问题和实习收获等,积极争取指导教师的指导。
3
、顶岗实习总结被评定为优秀等次。
4
、顶岗实习日志、报告、指导记录等齐全、完整、详尽,有体会、有建议、有收获。
5
、尊重企业指导教师。在顶岗实习期间,能严格遵守所在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能从企业管理、生产技术等方面为所在企业建言献策并受到企业指导教师或企业的好评。
6
、
有较好团队协作精神,尊重企业员工,团结同事,较好处理实习中各种人际交往关系。
7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评选为顶岗实习优秀毕业生:
(
1
)顶岗实习期间发生工作责任事故。学生应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程,加强实习期间的安全与自我保护意识。
(
2
)不遵守顶岗实习单位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学生无故旷工、离开实习单位、离岗造成不良影响等重大事件,给实习单位造成较大的影响和财产损失。
(
3
)不遵守顶岗实习单位保密制度,泄露商业秘密。
(
4
)工作不认真,态度不端正,不服从工作分配,不接受校内外指导教师的指导,严重顶撞教师。
(
5
)未能按规定及时上交实习材料,或材料不规范、不齐全。
(
6
)违反社会公德,有损学校声誉。
(
7
)有参与非法传销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的现象。
四、评选程序与要求:
1
、首先召开由专业教研室组织、实习指导教师参加的优秀顶岗实习毕业生评选专题会议,总结顶岗实习工作;其次,各实习指导教师推荐,专业教研室评选;最后,将评选结果提交二级学院,经评选小组复议后正式表彰。优秀实习生的评选比例按实习学生总人数的
10%
上报。
2
、
顶岗实习优秀毕业生评选小组查阅有关资料。要
查阅
顶岗实习
学生的实习日志、实习报告、指导记录、答辩成绩、企业指导教师或企业对顶岗实习学生的评价等资料。
3
、
顶岗实习指导教师评价。要根据与
指导教师保持联系、汇报实习动态、进展、存在问题和实习收获等,积极争取指导教师的指导等方面进行客观评价。
4
、
评选小组评选。评选小组要根据
实习总结、
查阅有关资料、指导教师评价等,对参加顶岗实习全体学生进行综合评比,在此基础上评选出顶岗实习优秀毕业生。
5
、评选结果。各评选小组按评选条件、评选程序、评选要求和评选比例评选出顶岗实习优秀毕业生后,要将初步的评选结果按规定时间报学院办公室,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方可认定为顶岗实习优秀毕业生,在填写“顶岗实习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的基础上,由学院颁发“顶岗实习优秀毕业生”证书。
6
、有关要求。顶岗实习优秀毕业生评选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改进与加强顶岗实习教学环节的重要措施。因此全院要高度重视本项工作,尤其是各教研室和全体指导教师要把此项工作当做重视和提高顶岗实习质量与效果的抓手,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标准与程序,确保评选质量与效果,避免走过场和留于形式的现象。
药物与化工分院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