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6日下午4:30分,药物与化工分院全体教师在西校区天择楼107会议室举行了《监察法》宣讲活动。活动由分院总支书记主持,党委委员、生态工程分院总支书记李社义进行宣讲。
本次宣讲活动主要围绕四方面:一、《监察法》与你我密切相关;二、《监察法》的立法背景;三、《监察法》所监管的对象;四、《监察法》背景下我院所监管的对象。本次宣讲活动明确了监察工作的原则与方针,明确了检察工作的指导思想和领导体制,能够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它也时刻约束着我们,从自身做起,自觉守法、发挥每个人监察的权利。(通讯员:范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