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建设一支高水平的教师队伍,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工作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评选范围为全院在职教师。
二、评选的基本条件
(一)教学新秀
1.
年龄在35岁以下(含35岁),教龄在5年及其以上。
2
.
近三年平均教学工作量专职教师360学时以上,兼职教师120学时以上。
3
.师德高尚,事业心强,富有协作精神。
4
.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优秀,能做到教书育人。
5
.积极参加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
6
.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和教育教学研究项目。
(二)教学能手
1
.年龄在35岁以上,教龄10年及其以上。
2
.
近三年平均教学工作量专职教师360学时以上,兼职教师120学时以上。
3
.师德高尚,事业心强,治学严谨,富有协作精神。
4
.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优秀,能做到教书育人。
5
.积极参加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为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做出了一定成绩。
6
.主持或参加教改项目,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
7
.在青年教师培养方面成绩较为突出。
(三)教学名师
1
.教龄15年及其以上。
2
.
近三年平均教学工作量专职教师280学时以上,兼职教师120学时以上。
3
.师德高尚,事业心强,治学严谨,富有协作精神。
4
.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优秀,能做到教书育人。
5
.积极参加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在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方面成绩突出。
6
.主持或参加教改项目,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方面有创新,有成果。
7
.在青年教师培养方面成绩突出。
8
.主持或参加科学研究,有成果。
在评优过程中,由一线调入教师教龄可适当放宽。
三、评选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评选工作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人事和主管教学副院长担任,成员从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中随机抽取7名专家组成,主要负责院级教学新秀、教学能手和教学名师的评选。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评选日常工作,教务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人事处处长任副主任。
系部成立评选工作小组。组长由系部主任担任,副组长由系部总支书记担任,成员由系部办公室主任、教研室主任和3-5名教师代表组成,主要负责系部级教学新秀和教学能手的评选,并推荐院级教学新秀和教学能手候选人。
四、评选程序
(一)教学新秀和教学能手分为学院和系部两级。教学名师在院级教学能手中评选产生。教学新秀、教学能手与教学名师每两年评选一次。
(二)系部级教学新秀和教学能手评选及院级教学新秀和教学能手候选人推荐程序:
各系部根据《杨凌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新秀评选指标体系》和《杨凌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能手评选指标体系》,在本系部符合评选基本条件的教师中,通过教研室推荐、学生评议、专家听课等环节评选出本系部教学新秀和教学能手,并推荐院级教学新秀和教学能手候选人(上报材料见附件4、附件5)。
系部教学新秀和教学能手及院级教学新秀和教学能手候选人通过系部务会审查、公示后确定。
(三)院级教学新秀、教学能手和教学名师评选程序:
学院在系部推荐的教学新秀和教学能手候选人中按照指标体系进行评选,产生院级教学新秀和教学能手。
院级教学能手可填报“杨凌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名师申报表”(附件6),学院在申报人中根据《杨凌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名师评选指标体系》评选产生教学名师。
院级教学新秀、教学能手和教学名师通过院务会审查、公示后确定。
五、评选数额
系部级教学新秀和教学能手数额按本系部相应在职教师人数20%确定。
推荐院级教学新秀和教学能手候选人数额原则上按照本系部级教学新秀和教学能手总数的75%确定。
院级教学新秀和教学能手总数原则上按照全院在职教师人数的10%确定。
院级教学名师严格按照教学名师条件评选,无指标限制。